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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案] 2万元 《湄洲之夏》主题歌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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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9 11:5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活动背景
  《湄洲之夏》系福建省首部音乐主题微电影,由福建省音协流行音乐学会、湄洲岛党工委宣传部、湄洲妈祖祖庙联合出品,福建省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全程赞助。以MV及微电影化的叙事方式展现发生在湄洲岛上的两段爱情故事。影片以妈祖情缘为主线、两段爱情为辅线,有青春的一见钟情,逝去时光的再现;有湄洲岛的日出日落、黄昏海滩;有流行音乐与传统莆仙戏曲的组合搭配,将打造成为一部旖旎浪漫的旅行爱情故事。鉴于此,微电影将面向全社会征集主题歌,通过新歌征集、歌曲展播、唱片出版、音乐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出系列反映湄洲岛风情、妈祖文化,能够打动人心的优秀原创歌曲。
   二、活动内容
  1、《湄洲之夏》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发动社会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参加,采取委约采风创作,积极拓宽征集渠道。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大众评审团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位、二等奖2位、三等奖3位、优秀作品4位共10首。
  2、对获奖作品进行编配、录音、演唱和制作,选定1-2首作为《湄洲之夏》微电影主题歌,其余歌曲结集出版CD 专辑,由唱片公司出版向社会发行,在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展播。
   3、举办专场颁奖音乐会和获奖者座谈会。届时将邀请著名、实力歌唱家演绎获奖作品,展现大赛成果。同时,在音乐会举办前后,还将邀请词曲名家和获奖作者一起参加主题座谈会,畅谈创作心得,交流艺术经验。
  三、作品要求
  1、歌曲须紧扣《湄洲之夏》微电影的主题,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多样性,以通俗流行为主基调,能够浅吟轻唱、打动人心,以小见大反映湄洲岛风情、妈祖大爱精神。
  2、应征作品仅限于2013 年1 月1 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各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
  3、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作品征集
  1、系统征集。由省流行音乐学会向全体会员等报送单位下发征歌启事,进行系统内征集。
   2、社会征集。在省音协核心刊物及官方网站等对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全社会广泛动员。
  3、定向委约创作。组织著名词曲作家小分队,深入生活、专门进行主题采风创作。
   注:各报送渠道不得重复报送,否则视为无效。每位词曲作者限报2 首作品。
  五、报送要求
  1、报送时需提交作品歌词、简谱一式2 份,A4 纸打印,有条件者可提供作品音频小样CD。(词作者可单报歌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8888050@qq.com
   2、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凤凰网福建频道、莆田新闻网、莆田小鱼网下载)。
  3、作品通过邮寄方式(仅限EMS和顺风快递) 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 年7 月1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须注明“湄洲之夏征歌”字样。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湄洲岛党工委宣传部(邮编:351100) 收件人:薛玲 联系电话13599878791
  六、奖励办法
  组委会将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位、二等奖2位、三等奖3位、优秀作品4位共10首作品的作者进行奖励,
  一等奖2万元;
  二等奖1万元;
   三等奖6千元;
  优秀奖3千元,

  同时颁发奖杯、荣誉证书。词曲作者按5:5 的比例分配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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