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学最早可追溯到1948年贵州省立艺术馆开设的艺术训练班,是贵州高校最早培养音乐本科、硕士研究生层次人才的院系,是教育部本科专业第一批课程改革试点单位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单位。 学院开设有艺术学、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等硕士专业;开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等3个本科专业,与学校国际教育学院合作开设有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院音乐学(师范)为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贵州省普通高校示范性本科专业,舞蹈学为贵州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 为加强学院文化建设,进一步凝练学院精神、强化学院特色、凸显学院形象、增强学院凝聚力,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决定开展院徽、院训征集活动。 壹 征集主题 1.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徽; 2.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训。 贰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叁 征集对象 贵州师范大学师生、广大校友,及关心、支持音乐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肆 具体要求 (一)院徽 1.体现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科专业特色和文化元素。 2.具有深刻内涵、较高的艺术性和时代感。 3.图案和色彩庄重典雅,视觉冲击力强,辨识度高,便于制作,适合在多种场合和不同载体上使用。 4.院徽应征作品须附设计说明。 (二)院训 1.秉承贵州师范大学“爱国奉献 敬业 自强”的大学精神和“慎思笃行,博学致新”的校训。 2.体现贵州师大音乐学院的学科专业特色、历史传承和新时代精神。 3.内涵深刻,特色鲜明,激励人心,文字隽永,便于识记,朗朗上口。 4.字数不超过10个,附内涵说明,如用典籍请注明出处。 伍 投稿方式 1.应征院徽、院训作品及设计说明均请提供电子版样稿。 2.应征作品作者实名投稿。投稿人应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 3.所有应征稿均不退稿。 陆 评选及付酬办法 1.学院将组织专家分别对院徽、院训应征稿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应征作品各3件。 2.对入围应征作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3.学院领导班子和教授委员会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对入围作品进行终审,确定本学院院徽和院训。 4.终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 5.学院将向入围院徽、院训应征作品和最终确定的院徽、院训作品投稿人支付酬金。 柒 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学院院徽、院训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应征作品投稿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本学院造成的损失由应征作品投稿人承担。 2.学院院徽、院训应征作品投稿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音乐学院拥有对应征作品进行调整、修改、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和选用等权利。 3.学院院徽、院训一经确定,其所有权、使用权即归音乐学院。 4.所有学院院徽、院训应征作品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再用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5.音乐学院对本次院徽、院训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6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