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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标识(LOGO)及IP形象网络投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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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5-6-17 06:1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5-6-18 11:12 编辑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2025年3月25日发布的《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标识(LOGO)及IP形象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投稿和初评工作现已结束。按照征集公告和入选网络投票作品数量调整的公告要求,初评出50件标识(LOGO)和50件IP形象作品进入网络投票评选环节。

现将网络投票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投票时间
2025年6月18日0:00——2025年6月24日23:59(共7个日历天)
投票规则
每个微信用户每天可对标识(LOGO)作品和IP形象作品分别投票1次,每次投票最少选择1件作品、最多选择6件作品,但对同一作品每天最多投票1次。
投票方式
通过“云南女声”微信公众号、“云南妇女网”官方网站、“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元博网”“必联网”等媒体平台发布投票公告,长按识别公告中的二维码或复制投票链接至浏览器打开进入线上投票系统,选择要投票的作品,点击“投票”即可完成。



https://wj.qq.com/s2/21948656/cc1b/(复制该链接至浏览器打开)

投票结果应用
网络投票结果作为后续评审的参考。
特别说明
1.征集单位仅基于作品美观性、艺术性等外在视觉效果进行原创性展示,作品排序顺序、作品备注等不掺杂倾向性价值评判。最终入选的作品,将进行专业审查。

2.依据审查结果及实际需求,在不改变作品核心创意与主旨的前提下,对入围作品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调整,以提升作品质量与适用性,确保科学性与严谨性。

3.网络投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恶意刷票等事宜,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电话联系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0871-63905053),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领导小组会进行核实与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4.感谢广大网友对云南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各位积极踊跃投票并邀请身边人参与投票,一起选出大家心仪的标识(LOGO)和IP形象。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领导小组办公室




https://mp.weixin.qq.com/s/WSCvgFo0PEvMKDc9XUEP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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