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2-8 09:19 编辑
为深入贯彻实施“旅游富市”战略,打造莒县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推广莒县旅游特色,加快推进“旅游名城”建设,莒县旅游局于2017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面向国内外开展了莒县旅游口号、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活动。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下,截止11月30日,共征集到到旅游口号1177条、旅游形象标识(Logo)93个、吉祥物形象26个。 经过评选委员会评议审核,分别评出品牌名称、旅游标识、吉祥物的采用奖、入围奖、优秀奖,共35个。现予以公示。 品牌名称 1、采用奖(空缺) 2、入围奖(空缺) 3、优秀奖(10个) 形象标识 1、采用奖(空缺) 2、入围奖(3个) 1号作品 山东省日照市 徐晓刚 2号作品 江西省南昌市 尹会文 3号作品 广东省梅州市 黄 敏 3、优秀奖(10个) 1号作品 山东省青岛市 徐晓飞 2号作品 贵州省贵阳市 王万江 3号作品 云南省大理州 高文政 4号作品 山东省济南市 张坤俊 5号作品 广西南宁市 陆有根 6号作品 广东省信宜市 李宜坪 7号作品 福建省厦门市 陈聪荣 8号作品 安徽省六安市 李 勇 9号作品 四川省成都市 江 冰 10号作品 辽宁省盘锦市 赵海波 吉祥物 1、采用奖(空缺) 2、入围奖(2个) 1号作品 江苏省苏州市 徐广伟 2号作品 浙江省遂昌县 应旭明 3、优秀奖(10个) 1号作品 广东省深圳市 陈黎星 2号作品 广东省汕尾市 曾元贵 3号作品 山东省日照市 张 宁 4号作品 广东省广州市 陈镘淇 5号作品 湖南省长沙市 谭亚庭 6号作品 浙江省丽水市 张 杰 7号作品 河北省唐山市 张明远 8号作品 河北省唐山市 张明远 9号作品 山东省济南市 李欲晓 10号作品 山东省日照市 晨 韵 上述获奖作品公示期为2018年2月7日—2月14日。 公示期间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投诉,获奖作品如存在涉嫌抄袭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直接取消该作品评奖资格。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独自承担。公示结束后,莒县旅游局将联系获奖作品作者,发放证书和奖品。 监督投诉电话: 0633-6222177 电子邮箱: jx6222177@126.com 本次莒县旅游口号、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著作权由原作者所有,请勿抄袭侵权。 感谢所有参与、支持和关心本次征集活动的各界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