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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关于征集“东宁黑木耳”标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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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9 08:4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从东宁产出的黑木耳出现很多品牌,但是没有一个品牌标识能代表东宁黑木耳。需要一个统一的地方品牌标识,对外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区域品牌标识的凝聚力。以“东宁黑木耳”区域品牌标识反映产品品牌特色、文化内涵,使外界对东宁黑木耳达成统一认知,提升品牌影响力。经东宁市黑木耳产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东宁黑木耳” 标识。

一、设计要求

标志(LOGO)为平面设计。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结构简洁、色彩鲜明,刚柔并济、形神并妙。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的特点,易于传播。

2、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制作(公共场合、园区主题建筑等场所展示、适用于纸媒、电视媒体、互联网及其它传播载体),能获得国内外广泛认同。

3、随征集作品一起递交作品创意说明。

4、征集时间:2017年5月2日起 至06月30日止。

    二、投稿须知

1、标识设计稿附黑白、彩色两种效果图以及横向、纵向两种延伸应用设计图,并配有相应的创意说明(500字以内),必须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时递交,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2220131069@qq.com;纸质文件一律采用A4规格。送寄地址:东宁市东宁镇北河沿黑木耳园区综合楼3楼;邮编:157299 ;联系人:任美瑶 , 电话:0453--3650110,手机13351233143。

2、投稿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编。

3、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东宁市人民政府所有, 东宁市黑木耳产业领导小组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4、所有投稿的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设计作品必须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东宁市黑木耳产业领导小组。

三、评审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由东宁市黑木耳产业领导小组对作品进行评审,结果将在东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评出入选作品1件,入选作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东宁市黑木耳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 5 月 2 日            
  编辑:穆刚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93426589&ver=1&signature=pEXiB6Tc0DqJ55kzgc8B6xKDZmYd0yf87WqNb8o0l9vtwLhtwJmVftGcm06j89sRd9KbwlIQ-XGjKcKwHG5ygEzNcCEWmq7Ph1Uy1bBXq9MTBFs9w7bWotebA492cS3PFxcnMy*tVe8BLsdfNNHFg4nLS0f0LqBZPfznzkkkO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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