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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廉洁根河”形象标识设计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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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9 08:0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3-9 09:16 编辑

  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使“廉洁根河”形象更加深入人心,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廉洁根河”形象标识设计作品。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廉洁根河”形象标识(LOGO)。

   二、应征对象

  面向根河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文化艺术设计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机构、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数量不限。

  三、设计要求

  (一)设计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体现“廉洁”元素,彰显地域特色,蕴含根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的新风貌。

  (二)设计作品应力求构思新颖、简洁美观、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冲击力,易为社会各界普遍接受。

  (三)标识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四、提交要求

  (一)作品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二)电子版应征稿件必须为彩色稿件,图稿尺寸限于A4规格,作品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并附简要的设计说明,图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

  (三)手绘版或打印版应征稿件必须为彩色稿件,图稿尺寸限于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并附简要的设计说明,绘制或打印的内容必须清晰可识别。

  (四)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应征者应自行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以便后期对接。

  五、提交方式

  (一)电子稿可直接上传至ghsjwzxb@163.com(电子邮箱),请注明“廉洁根河标识征集”字样。

  (二)打印稿可邮寄或直接送达:根河市市委大楼402室(根河纪委组宣部),请注明“廉洁根河标识征集”字样。

  (三)提交作品需另附应征作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不得在设计稿正面出现个人或机构信息,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征集时间

  2017年3月8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

  七、作品采用

  本次征集活动由根河市纪委主办。由根河市纪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采用作品1名;入围作品2名。采用作品、入围作品均颁发证书,并按照标识创作设计的一般性标准给予适当的创作补助。

  采用作品、入围作品将通过根河市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并及时通知获奖者本人。

  八、约定事项

  (一)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且未曾公开发表或投稿。遇有同一作品多人或多次投稿,以第一人第一次为有效作品。应征者涉及抄袭、剽窃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取消其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根河市纪委对采用作品、入围作品,支付相应创作补助后,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单独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获奖奖金,收回荣誉证书,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所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它有悖于法律、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应征者提交作品均被视为已接受和承认本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本次标识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根河市纪委所有。

  联系人:张建斌;联系电话:5232088

                              中共根河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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