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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
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由国门景区、套娃景区、查干湖景区、中俄互市贸易旅游区四个单体景区组成,全力打造全产业链旅游平台,依据国家5A级标准建设和运营管理,是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个重点建设的品牌旅游景区之一,于2015年12月21日通过国家旅游局5A级景区资源与景观质量评审,被国家旅游局列入5A级景区预备名单。旅游区将以满洲里为平台,辅射周边区域,借助中俄蒙三国交界的区位优势,在内蒙古打造出一块“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以套娃景区俄罗斯风情园文化、国门景区红色文化、情人岛景区蒙元文化、中俄互市贸易区的边贸文化组合形成了呼伦贝尔地区最大文化风情园。 2.其他描述
征集要求
1.形象生动,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主题特色、文化内涵。 2.应体现厚重、开放、大气、个性等文化精神,使人见标即识旅游区。 3.设计中要结合设计作品提出旅游区宣传口号; 4.图案简洁、意义深刻,具有独创性和认同感; 5.构图巧妙,布局合理,色彩和谐,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便于识别和记忆。 6.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不同领域使用。
评选及奖励 评选办法:主办单位专家组意见。 由主办单位评委会评选出中标奖1名与入围奖3名。
征集时间 2016年4月1日—6月1日 评选时间 2016年6月1日—6月10日
[size=1.2em] 交标要求 提供每个标志的基础设计系统,包括标志设计、标准字设计、标准色彩、标准组合、方格制图等; 提供的标志作品必须配有设计理念、释义等相关的文字说明。 交标方式 作品著作权 1.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作品一经入围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主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归主办单位满洲里口岸旅游集团所有,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原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作者一旦投稿,视为允许主办方在网站或其它媒体上公示或展示; 3.中标标志,主办方在支付奖金后即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4.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任何地方使用; 2.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参与应征,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一切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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