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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关于公开征集鄂尔多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标志标识和行业精神口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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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7 15:5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更好地提升鄂尔多斯交通行政执法形象,现公开征集鄂尔多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LOGO设计和行业精神口号。欢迎广大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专业人士和艺术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获奖作品公布时间:2021年8月31日前

  三、招标要求

  (一)参与者

  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参加征集活动。

  (二)设计内容

  1.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标志(LOGO),

  包括名称的标准字体(蒙汉文)。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精神口号

  (三)设计要求

  1.标志设计要突出主题。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性,构思新颖,生动大方,可以挖掘鄂尔多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具有代表性的内涵。

  2.精神口号能体现鄂尔多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特点,树立交通执法的宣传形象。

  3.标志可以在不同的尺度上清晰展示,可以应用于展览、宣传资料、建筑外观、衍生纪念品、识别系统(办公文具、纸杯、文件夹、文件袋、出版物、标志、工作证等)等方面。

  四、活动规则

  1.多人之间的合作被视为团队设计。

  2.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及相关连带责任。

  3.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使用权和出版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他未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原作者。主办单位和组织者有权为市场活动展示、报道、宣传和使用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保留其作品的著作权。

  4.所有参与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接受本声明的内容。

  5.组织者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设计要求

  1.申请作品的内容应当积极健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标准。

  2.参与者可以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提交的作品。图形标志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提供设计草稿,如标准颜色和特殊字体;作品应附有图形标志和字体的创意描述,包括设计描述(设计的大小、比例和颜色等);设计目标的概念描述(设计的含义和背景等)。

  3.电子原稿的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

  4.作品以电子手稿形式提交,提交作品应附有作者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个人信息。

  5.投稿人必须完整地保留原稿和编辑过的原始文件,以便在入围后确认和调用。

  6.投稿是不可退还的。

  六.竞赛选拔

  1.征集结束后,支队将对标志和口号征集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评选,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最终采用作品。

  七.奖项设置

  1.标识奖项

  (1)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2)入围奖10名,奖金每名500元

  2.精神口号奖项

  (1)入围奖50名,奖金每名300元

  3.以上奖项以作品为单位颁发,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产生的税金自行承担。

  八.提交平台

  电子邮件邮箱:2414993986@qq.com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CBD T2-1219

  电话:0477-8361146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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