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6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识VI]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征集律所新LOGO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5-11 18:5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5-12 17:20 编辑

各位同事:

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顺应时代发展,拟与广东汇俊律师事务所合并,拟采用“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现一个更清晰、更亲切、更专业的律所社会形象,体现律所积极向上、蓬勃发展的律师精神风貌。现面向全所成员开展“公开征集律所新LOGO”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对象

广东法丞律师事务所在职人员均可参与


征集时间

即日(2018年5月1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设计要求

新LOGO必须有识别和推广的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① 通过新LOGO可以让客户知悉律所主体、了解律所品牌文化;

② 通过新LOGO可以感受到律所亲切、专业的社会形象;

③ 通过新LOGO可以展现律师积极向上、蓬勃发展的精神风貌。


提交要求:

①  完整的原创图片+手稿文件+所用的字体说明。


②  附有详细的LOGO创意设计及寓意的文字说明(要求字数在100字-300字)。


③  图案不小于800×800像素,图片分辨率应在100dpi以上。


④  提交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侵犯他人权利。


投稿方式:

请以电子稿件形式提交,发至邮箱:gdfacheng@qq.com ,邮件主题注明“征集律所新LOGO活动投稿+姓名”。


评选方式及奖励

①  评选方式:

初选:法丞所管委会选取符合提交要求的作品进入最终评选,两家律所合计选取十份作品进入最终评选范围。

最终评选:最终新LOGO评选结果由两所合伙人共同评选产生。


②  奖励:

入选最终评选的作品:奖励200元

最终选用的作品:奖励3000元


其他

①  参选方案一旦选用,该LOGO著作权归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所有。

②  如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欢迎与行政人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6-9-2 00:26 , Processed in 0.303270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