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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大专院校、社会单位: 为不断拓展“互联网+消防宣传”阵地,增强消防公益宣传的互动性、实效性、趣味性,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山消防卡通形象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 二、参赛对象 全市大专院校在校学生,社会单位(个人、团队参赛均可)。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4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1、设计方向不受限制,可以是动物,也可以是人形或者是虚拟形象,但要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卡通形象。作品要具有动态延展性,便于后期动画制作。 2、形象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思想内容积极健康,突出消防安全主题,展示中山消防官兵的良好形象。 3、参赛作品需存储为JPG格式(同时保存PSD或者矢量格式文件),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投稿者需注明姓名、所在院校或单位、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附上300字以内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标志的含义。 五、作品报送方式 六、作品报送截止时间 2017年4月31日 七、评审和奖项设置 作品报送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于2017年5月公布评审结果,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并对获奖人员进行颁奖。奖项设置如下: 八、活动说明 1、活动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如因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与者自负,主办方有权在活动的任何阶段取消其参与、获奖资格。 2、活动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设计者本人,若有第三者就作品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主办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主办方拥有在各种媒体平台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印刷出版、推广宣传的权利,不必由参与活动者授权,且不能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4、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并推荐使用。 5、所有活动作品的电子文件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因邮寄丢失、误寄等原因造成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活动免收报名费,无任何形式的参赛费用,活动信息发布请以本通知为准,所有因参与活动发生的交通、食宿、邮递、通讯等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7、为保证作品质量,主办方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8、主办方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与者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权利。如有需要,主办方有权修改评审标准。 9、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最终结果为准。 10、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异议,主办方保留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作进一步解释。 2017年3月15日 联系人:阮瑛珞;联系电话:13631129609 附件: 中山消防卡通形象设计大赛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关于开展中山消防卡通形象设计大赛的通知[2017.03.15] | 来源: | [url=][打印本页][/url]
附件:
关于开展中山消防卡通形象设计大赛的通知.docx(24.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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