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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浙江省工商局有奖征集“放心消费在浙江”活动标识(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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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5:5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消费环境,促进消费需求,浙江省政府决定在2017年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计划,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为了积极推进此项活动,浙江省工商局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放心消费在浙江”LOGO标志,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消费者及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所有关心消费环境的单位。

二、征集内容

“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官方标识(LOGO),采用图标文字结合。该标识将张贴或加载于全省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等放心消费创建达标单位的门店或网店醒目位置。

三、征集要求

(一)LOGO设计需包含“放心消费在浙江”文字,反映浙江放心消费环境这一元素,主旨突出、简洁明了、标识性强、易辨识,具有较强的视觉表现力。

(二)LOGO设计要求采用彩色绘图,保留2000*2000分辨率,满足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等各种用途的需求。

(三)所有参选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放心消费在浙江LOGO征集”字样。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简述其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作品文件请制作成jpg或png格式添加在电子邮件中。将作品发送电子邮件至541845077@qq.com

四、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五、有关说明

(一)所有来稿作品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徽标创意。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浙江省工商局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最终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最终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浙江省工商局所有。

(三)浙江省工商局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消费环境连同你我他,欢迎大家踊跃参与。因本次活动属公益性活动,对参与者和录用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省长关注】

2016年12月27日,车俊省长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需求、提升消费,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计划,积极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2017年1月17日,车俊省长在浙江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促进放心消费的机制,积极创建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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