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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福建省“互联网+社会综合治理”(即“e”治理)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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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21:2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推进福建“互联网+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凝聚社会公众对“互联网+社会综合治理”的共识,提升社会参与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建省“互联网+社会综合治理”(即“e”治理)形象标识Logo。具体征集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1. Logo设计应紧扣“互联网+”时代特征,传递“平安、幸福、和谐”与“e治理、易治理”的理念,充分体现“互联网”内涵和福建地域特色元素。

2. 作品需附设计理念或创意说明,应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易懂易记,易于辨识、推广传播和制作运用。

3. 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4. 经筛选征集录用的Logo,其作品著作权归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综治办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二、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供PSD和JPG两种格式,通过网络方式投稿——
邮箱:qltk511@163.com
联系人:陈锦;
联系电话:18911721083。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三、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入选采用作品1件,奖金为5000元。入围作品5件,奖金各1000元。

四、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5日——2016年12月5日。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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