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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案] 2016年深圳地税“税收宣传月”主题灯谜创作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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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9 16:0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4月是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开展好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的主题,通过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宣传内容、拓展传播途径,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文化形式----灯谜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互动性与趣味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决定举办2016年深圳地税“税收宣传月”主题灯谜创作赛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参赛对象:海内外灯谜爱好者
二、参赛要求:
(一)创作要求:以税务、税收相关谜材(参考谜材附后)为创作内容,在底在面均可,底材可合理延伸。要求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雅俗共赏、扣合严谨、富有新意。用典、成句等请予必要解释,尤其欢迎谜面含税收宣传相关口号或标语的谜作。参赛谜作在评奖揭晓前不得公开发表,鼓励原创,拒绝抄袭。投稿者均视作承诺其投稿灯谜作品可供举办方无偿使用,包括将其作品集册出版、发表、张贴、刊播等。
(二)投稿方式:作品数量不限,按“谜面(谜目·谜格)谜底  必要备注”编写,请尽量使用word文档格式电子稿件投稿,来稿请务必附姓名、通联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三)投稿地址:电子稿件以附件形式投至:[url=]3369557398@QQ.com[/url],并请在主题栏注明“深圳税收灯谜创作赛”字样。纸质稿件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6号深圳地税稽查局2楼201室窦瑛收(邮编:518035)。
    (三)截稿日期:2016年5月31日24时,以邮件系统时间和邮戳时间为准。
三、奖项设置:
将组织评委评选一定比例佳谜,给予奖励。入围优秀作品将编辑出版灯谜专辑回馈作者。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谜赛同时向社会征集贺诗、贺联和书画作品(对书画作品作者将另有奖酬),一经投稿,视为作者本人同意将所投作品的使用权无偿赠予主办方,主办方有权用于税收宣传相关活动。
(二)咨询互动:
QQ互动: 3369557398(xuruihao)
(三)欢迎各大谜刊、谜人博客、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转发赛事公告。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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