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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全城征集彭州市有机产业形象Logo、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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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5 18:2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0年,彭州成功获批“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为进一步树立彭州有机产品品牌形象,推广彭州有机农业生产理念,提高彭州有机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市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有机办”) 特组织开展彭州市有机产业形象LOGO、标语征集活动,诚邀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彭州市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彭州市融媒体中心
征集范围
全社会LOGO设计与标语制定爱好者,个人或组织均可投稿。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5日
评选时间: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20日
公示时间:2021年9月30日
作品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作品应为原创,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且LOGO尚未被注册,版权未移交他人,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所有来稿若发生版权纠纷,全部法律责任由入选、入围及投稿者本人承担。
(二)设计要求
1.LOGO作品应与“有机”元素相关联,体现有机农业生态、自然、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2.LOGO作品应将有机农业理念与彭州立体山水公园城市发展理念、鱼凫古国发源地及非遗之都的文化背景、“六山一水三分坝”的地域特色相融合,突出彭州特色。
3.LOGO作品整体形象新颖,应富有创意和内涵,具有视觉张力、冲击性和辨识度,容易让人理解、准确识别和记忆,且让人易产生美好生活的联想和对有机健康高品质生活的向往。
4.LOGO作品图案简洁、明了、得体,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
5.LOGO作品数量不限,标识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
6.LOGO作品要求尺寸为200mm×200mm,图片分辨率为300dpi,颜色模式为RGB。作品应同时JPG格式效果图和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矢量图)。设计稿应配有一定的文字说明,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6.标语作品要求紧扣彭州有机农业主题,简洁凝练、显明易记,易于传播。
7.标语作品及LOGO作品理念说明填写在彭州市有机产业形象LOGO、标语应征申请表中一起提交。
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以电子文件压缩包文档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1050121949@qq.com,提交材料包括《彭州市有机产业形象LOGO、标语应征申请表》(表格见文末)、LOGO作品效果图(JPG格式)和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矢量图)),作品提交时应在邮件标明“彭州市有机产业形象LOGO、标语征集活动”字样。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初评、终评、公示等程序,LOGO作品将从主题符合度(30分)、构思巧妙度(30分)、形象美观度(20分)、构图美感(10分)、创意(10分)五大方面进行评比;标语作品将从主题符合度(40分)、构思巧妙度(30分)、创意(30分)三大方面进行评比;通过初评、专家评审确定:
入选LOGO作品奖1名,奖金2000元;
入围LOGO作品奖2名,奖金各500元;
入选标语作品奖1名,奖金200元;
入围标语作品奖2名,奖金100元。
评选结果将在彭州市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特别说明
(一)应征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二)LOGO作品应征者应保证对其应征作品所涉及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作品如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抄袭、复制、盗用或其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三)所有获奖的应征作品,投稿人应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彭州市有机产业形象LOGO、标语应征申请表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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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应征LOGO(插入JPG小图):
LOGO创意说明(说明300字以内,可另附文档说明):
应征标语
应征标语及理念说明(说明200字以内,可另附文档说明):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183493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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