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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第二届中国·绥阳十二背后诗歌文化旅游活动周形象设计方案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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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3 17:3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8-24 08:32 编辑

第38届世界诗人大会暨第二届中国·绥阳十二背后诗歌文化旅游活动周形象设计方案
征集启事
第38届世界诗人大会暨第二届中国·绥阳十二背后诗歌文化旅游活动周将于2018年10月在中国诗乡绥阳隆重举行,为充分展示贵州、遵义、绥阳厚重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第38届世界诗人大会暨第二届中国·绥阳十二背后诗歌文化旅游活动周形象设计方案。
一、
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视觉基本要素设计(LOGO)以及在会旗、会议资料封面、会议手提袋、礼品包装、开(闭)幕式主背景、文化衫、道旗等物料上的运用效果。

二、
设计要求
1. 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包括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2. 能充分体现贵州、遵义、绥阳独特地域特色、文化内涵,突出绥阳厚重的诗乡文化的视觉效果。
3. 方案要求构图简洁大方,色彩明快,个性鲜明,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具有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
4. 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作者须在方案后面说明作品创意、标识比例、颜色等。
5.应征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若作品侵犯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承担一切后果,征集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宣传、推广、使用权。
6. 参加应征者应视为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作品一经使用,主办方对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稿酬视为版权转让费,应征者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向主办方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主办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对于未获奖作品,版权归属创作者。
7.凡应征者参加征集活动,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征集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应征投稿行为即表明应征者对本征集规则的充分认可。
8.本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
作品运用及稿酬
活动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征集到的形象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比,评出选用作品一套和入围作品若干。对选用作品和入围作品分别支付稿酬10000元和2000元。主办方有权对选用作品进行局部修改和对入围作品进行局部选用。

四、
投稿方式及时间

征集起止日期:

2018年8月25日至9月10日

投稿邮箱:syxwgb @163.com

联系电话:26363136


◆来件请在邮件名称上标注“第38届世界诗人大会暨第二届中国·绥阳十二背后诗歌文化旅游活动周形象设计方案”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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