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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龙江第一湾景区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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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 13:4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龙江第一湾景区整体形象,反映文化内涵,打造旅游品牌,提升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龙江第一湾景区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要求
        1.标识能充分体现龙江第一湾景区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于各类媒介广泛传播。
        4.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
        5.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
        二、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三、征集方式
        1.网络征集,投稿邮箱:13504565518@163.com
        2.创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创作者请同时提供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
        四、作品评选
        龙江第一湾景区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在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定后,确定入围奖10名,每名奖励200元;评审后最终采用的作品,一次性奖励创作者人民币3000元。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五、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创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图强生态旅游公司所有。


大兴安岭图强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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