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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四川民歌大赛(西南民歌赛)征集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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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0 17:5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四川民歌大赛(西南民歌赛)征集LOGO
主办单位
兴文县教体文广局
兴文县全媒体中心

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到2017年10月25日止。电子稿件以收到日期为准,相同内容以先收到者为准。

作品要求
(一)logo应为平面作品,要反映出兴文独有的文化底蕴和地域特征,紧扣民歌赛主题。
(二)作品要大气、美观,创意新颖、独特,辨识度高,便于宣传推广运用。
(三)作品内容不得侵犯已有其它形象的著作权(如抄袭、修改其它卡通形象等),作品内容健康,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
(四)如多人合作,须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提交要求
(一)每位参选者提供作品不超过5件,须提供JPG和cdr两种格式电子文件。
(二)每位参选者请标明作者信息和创意说明。
(三)参选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作品发送至邮箱328237138@qq.com,邮件主题为“民歌赛logo征集--姓名”。

投稿方式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18227202700
投稿邮箱:328237138@qq.com

评审
 
届时将邀请兴文县相关领域专家和领导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作品、充分讨论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投票评选。评选出评委会奖1名,入围奖2名。为保证获奖作品的质量,主办方保留奖项空缺的权利。

奖励
 
评委会奖奖金8000元,入围奖奖金2000

获奖通知
 
最终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通过“最美兴文”公众微信平台进行展示,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获奖者。

有关说明
 
(一)参选者须保证对提供的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如有侵权问题,责任自负;
(二)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兴文县教体文广局和兴文县全媒体中心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展览、出版和用于民歌赛宣传,不另付稿酬;
(三)所有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兴文县教体文广局、兴文县全媒体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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