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识VI] 重庆好网民卡通形象全球创意征集活动(猪八戒的活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9-26 15:2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活动背景
      随着我国信息化的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成为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在网络空间里,广大网民既是网络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传播者,甚至是信息的制造者。“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是广大网民共同的期盼,也是每个负责任网民应尽的义务。为培育更多“四有”中国好网民,中央和各地网信部门自去年开始全面实施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得到了广大网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为进一步增强活动的网络辨识度,提升网民的参与积极性,重庆市网信办举办了此次好网民主题标识系统征集活动,力求借网络之力,汇网民之智,用简洁的logo,活泼的卡通形象,表达好网民态度,传播好网民理念。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网信办
承办单位:重庆市互联网界联合会、猪八戒网
媒体支持:重庆市互联网界联合会部分网络媒体会员单位
特别支持:猪八戒网官方微博、猪八戒网官方微信

三、奖项设置(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一等奖    1名    20000元/名
入围奖    5名    2000元/名

四、征集时间
9月22日-10月31日(24点)

五、征集要求
1. 设计作品应充分体现重庆市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的文化内涵及形象特点;
2. 设计作品可体现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元素: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中国好网民;清朗网络、人人有责;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争做中国好网民、重庆好网民等;
3. 标志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远,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4. 参赛者须提供不少于200字创意说明;
5. 保证作品原创性,作品本身及任何主体特征性构成元素未以任何形式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若有侵权或违法,责任自负;
6. 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任何地方使用。
7. 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六、知识产权说明
征集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投稿者不得再在任何地方使用。投稿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投稿者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七、所有获奖作品均需提供源文件

大赛QQ群:311622406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6-9-2 20:46 , Processed in 0.108113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