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展示“访惠聚”活动开展以来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客观、真实、艺术地反映住村工作平凡感人的人物、事件或环境,多角度呈现基层真实的面貌,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突出业绩、模范事迹,自治区、自治州举办了“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主题摄影大赛和文学作品征文活动,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一、主题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记录住村活动、图说基层变化、彰显干部风貌、展示工作成效。
(二)评奖方式 自治区“访惠聚”宣传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优秀作品评选,表彰奖励获奖作者,并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和天山网、昆仑网刊载优秀作品。同时制作宣传画册、《新疆画报》专刊,作为宣传教育材料,发放到各级工作组。 (三)作品要求
1.照片内容。紧扣“访惠聚”工作六项任务和三项重点工作,反映工作组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突出现代文化引领、促进宗教和谐,落实民生建设任务、增加农牧民收入,强化群防群治群控、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长治久安基础的生动实践和突出成效。 2.照片格式。参赛作品只接收电子文件,照片格式为JPG,每幅照片大小,最低不少于640像素。照片可以是单照也可以是组照。如果是组照参赛,则一组作品控制在3—5张,组照作品可以是不同角度的同处,也可以是相关联的多处。所报作品务必附上“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简要说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报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请注明是否公开发表过。要求绝对原创,发现抄袭或者网上载录的取消比赛资格。作品可直接发至大赛指定邮箱,也可将数字照片光盘寄往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作品必须遵循真实性的原则,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任何用PS技术修改后影响内容真实性的照片。参赛者应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或已获得作品版权拥有者的同意,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 (四)报送方式 请填写“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摄影大赛作品登记表(焉民办发〔2015〕36号附件),附照片电子版。 参赛作品报送至自治区、自治州“访惠聚”活动办,同时向焉耆县“访惠聚”邮箱报送。报送邮件时须注明“报自治区(州)摄影大赛参赛图片”。
二、文学作品征文活动
(一)征集内容 1.民情日记。记录工作组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点点滴滴;反映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所思所盼及教育实践活动为基层带来的变化;阐发对教育实践活动和“访惠聚”工作的理解认识及感悟体会;提出对改进基层工作、促进农村发展的思考、建议等。 2.住村故事。集中反映工作组成员和基层干部群众中的感人故事,以及在“访惠聚”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和民生等方面困难、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故事。
3.两地家书。主要是各级工作组成员与家人之间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微信或微博,表达工作组成员与家人之间深深的两地情、夫妻情、父(母)子(女)情、兄(姐)弟(妹)情,传达感恩与责任、孝道与奉献。
4.诗歌、散文、微小说和报告文学。以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文学作品形式,讴歌“访惠聚”工作的生动实践。内容围绕驻村(居)期间,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干群关系更加和谐,民生状况明显改善的生动感人的事迹;故事的表现手法要有感人的细节,要有生动的故事情节,要有精彩的人物对话,要有提炼、感悟,做到引人入胜,娓娓道来。 (二)活动时间 征文活动自2015年6月启动,贯穿“访惠聚”活动始终。 (三)征集要求
1.各级工作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广大下派干部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2.征文要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条理清晰,立意深刻,文学性、思想性、故事性和感染力强,符合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关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的要求。 来稿要求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征文要求文字简洁,通俗易懂,字数不限,要有鲜明的题目,真切感人的情节和细节,可配照片或漫画。标题下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住村地址(单位住县乡村工作组)、联系电话。投稿仅限电子版。
各文版刊物联系人、电话、投稿邮箱: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jQ4NDExOQ==&mid=207433918&idx=4&sn=3ae7740b0bda5f128b3a7cc4c77b8456&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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