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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清廉宁波”网站、微信、微博平台 标识(LOGO)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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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9-8 10:4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你想创造出符合形象、更具有特色的平台标识,可登陆“清廉宁波”网站(www.nbjw.gov.cn)、“清廉宁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bjiwei)、“清廉宁波”微博查看相关信息,了解工作特色。

一、征集内容

  “清廉宁波”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统一标识(LOGO)

二、征集要求

  1、本次活动征集的标识应积极向上、色彩协调,具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识别,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能够体现宁波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

  2、作品可以手绘,也可以用电脑软件绘制,并附上矢量图及所用字体,同时可附上创作灵感、作品寓意等说明文字500字左右。

三、征集方式

  征集作品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投稿,投稿务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投稿邮箱254400360@qq.com,电子邮件以“清廉宁波标识征集活动”作为邮件主题。
联系电话:0574-87682433


四、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7日。
揭晓时间:2017年9月25日前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布,并及时通知获奖者本人。

五、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六、奖项设置

中选者1名(1000元)
入围奖10名(200元)

最后!
说了那么多,让我们来看看
还有哪些要求~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单独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备底稿。
  4、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启事全部内容。
  6、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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