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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顺城旅游品牌形象,有效提高顺城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吸引力,以更直观、形象和易记的方式向省内外游客展示顺城旅游的独特魅力。即日起,顺城区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顺城旅游形象标识(Logo),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顺城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20日(邮寄件以邮戳为准)。 三、征集范围 全国创意设计企业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作品应能凸显顺城旅游的特色,图案简洁、美观大方、内涵丰富、创意突出,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 2、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冲击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运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五、提交方式 应征稿件须分别附彩色或黑白图样,统一为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附详细文字说明,对标志和图案及文字符号做出解释,同时提供可在电脑上阅读的电子文件。 信件投稿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政府1025室顺城区旅游局;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顺城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字样(邮编:11306,联系人:兰斓;电话:024-57503772)电子邮件发送至:scqlyj76@126.com. 投稿人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六、注意事项 1、应征者应保证作品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如发生侵权情形,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入选作品的著作权永久归顺城区政府。顺城区政府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展示等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对入选作品,除获奖奖励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作品一经提交,即表示应征者自愿以此作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并认可与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七、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由抚顺市顺城区旅游局对征集到的“顺城旅游形象标识(Logo)”进行认真筛选和论证,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定,终评结果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并对作者给予奖励。 奖项设置: 入选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 提名奖2名:奖励现金1000元 入围奖3名:奖励现金500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顺城区旅游局。 顺城区旅游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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