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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2015“印象昭苏”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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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08:4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大赛背景

昭苏县位于伊犁州的西南角,汗腾格里峰下,四周群山环抱,形成一个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地理上称为“昭苏盆地”或“特克斯川”。昭苏因出产“腾昆仑,历西极”的天马,被中国农业部誉为“中国天马之乡”,同时也是“中国油菜之乡”,“中国褐牛之乡”。也因汉时著名的“乌孙国”而闻名,是丝绸之路北道要径,是古代西域最具国际影响的商品集散地,也是新疆草原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新疆境内唯一一个没有荒漠的县,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都很丰富。
请您欣赏:

1、昭苏旅游宣传片(http://www.xjench.com/a/lyxx/2014/1123/318.html
2、昭苏智慧旅游网(http:// zhaosu.ihuiu.com)

为进一步加大昭苏县旅游商品开发力度,引导更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推动昭苏县旅游经济科学健康发展,特举办昭苏县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及昭苏礼物征集活动。

   二、大赛名称
2015“印象昭苏”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昭苏县委、昭苏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昭苏县旅游产品研发工作组

   四、组织分工

成立“2015‘印象昭苏’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苗中伟(昭苏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丁冬(昭苏县景区管委会主任)、李江虎(昭苏景区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县旅游局党组书记)

成 员:袁敏华(昭苏县旅游局局长)、李海涛(昭苏县财政局局长)、张昆灿(昭苏县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华(昭苏镇副镇长)、吕亚军(昭苏县发改委副主任)、周玉本(昭苏县旅游局副局长)、姚梅(昭苏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旅游产品研发工作组,@由李江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由白天明(昭苏县旅投公司旅行社经理)、姬鹏程(昭苏县旅投公司挂职副总经理)、邵甲宁(昭苏县商经信委干部)、孙一华(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同志组成。

  五、大赛日程

1、作品征集(2014年12月15日- 2015年3月15日)

2、作品审评(2015年3月16日- 3月31日)

3、大赛作品公示及颁奖(2015年4月1日- 4月15日)

  六、参赛形式

(一)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从事旅游商品生产和营销的企业和个人,及从事旅游商品开发的专业机构、大专院校、设计公司等;对昭苏旅游商品开发有志趣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本次大赛。

(二)参赛类别

根据参赛作品,每组作品单独评奖。

1、旅游文化衍生品类:

(1)马文化类(如:以新疆岩画中的骏马形象为文化元素进行设计)。

(2)乌孙和亲文化类(如:以细君公主、解忧公主、乌孙王为文化元素进行设计)。  
(3)生态文化类(如:以昭苏原生态自然风光为文化元素设计相应的旅游商品)。
(4)草原文化类(如:以草原石人、盘羊等为草原文化题材进行设计)。
(5)民俗文化类(如:以少数民族民俗用品为文化元素进行设计)。

2、土特产包装设计类:
(1)畜产品类

牛肉、马肉、乳制品、蜂产品、鹿产品等。

(2)农副产品类:

菜籽、胡麻、小麦、土豆、食用菌、紫苏、沙棘、大蒜等。
(3)民族特色食品类:
民族风味食品、干果等

3、旅游工艺品类:
(1)特色工艺品。反映具有昭苏地方特色的木制品、玉石制品、皮制品、角制品、铁艺制品、编制品、刺绣、日用品和装饰品。

(2)民族团结工艺品。作品要充分体现加强民族团结、共筑和谐昭苏的精神,反映出昭苏特色并具有艺术价值。
    七、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作品分为三组大类、十组小类,每组大类评选特等奖,每组小类评选金、银、铜及优秀奖。
      八、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者必须真实、清楚地填写《参赛报名表》内的各项内容,本次大奖赛获奖证书上只出现《参赛报名表》中设计师的姓名,请认真填写。

2、参赛作品设计图版面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及其他信息提示,以确保大赛公正性;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和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作品、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的作品不得参赛。如因参赛者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主办单位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4、参赛者一旦在《参赛报名表》上签名,即表示同意授予大赛组委会使用各种媒体和传播途径(报纸、电视、录像、展会等)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发布和使用的权利。

九、作品提交内容及方式

(一)提交内容

1、参赛报名表:

前往昭苏县旅游产品研发工作组领取报名表,或直接下载2015“印象昭苏”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http://chengxu.iyaxin.com/doc/20141215bmb.doc)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表格。

2、作品设计图:

(1)每件作品仅限2张版面,一张为作品的主要效果图,以表达设计的整体效果。另一张为作品的六视图,交代清楚作品的基本结构和尺寸、材质、功能等细节,并附简明扼要的设计说明;
(2)作品为jpg格式;图片规格为A3大小;分辨率为300像素;每张不超过5M;能够保证喷绘和印刷的要求;
(3)效果图表现:手法不限,手绘、计算机等任何方式能清楚表现设计者的创意点和设计思路均可。
(4)提交的设计作品版面内容需包括: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作品名称。
(5)提交的设计作品版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二)提交方式

1、参赛者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格及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参赛的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存放于同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件到组委会指定邮箱 888@xjdrc.cn
2、压缩包名称及电子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参赛类别+作者姓名(若以企业名义参赛,则填写企业名称)+作品名称”。

3、若交送多个参赛作品,请将不同作品资料分开发送。

4、以光盘形式邮寄到大赛组委会(邮件或光盘上注明参赛类别、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
5、企业、单位、个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十、评选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选办法
为确保大赛评选的权威性,本次大赛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赛分预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期间,由组委会将所有参赛作品公开展示,邀请专业人士及旅游企业负责人,依据评选标准进行初评,从中产生一定数量的作品参加复赛。复赛阶段,采取组委会和专家评分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奖最终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二)评审标准
1、通过发散创新思维,以创新理念,创作独特而具有特色的旅游商品,来展现昭苏丰富独特的多元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历史文化。

2、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对市场前景定位准确,并具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价位制定合理,便于批量生产。
3、主体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4、作品构思新颖、巧妙、有个性。易被旅游者接受,时尚性强,融情感、消费于一体,不落俗套。

5、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有说明或介绍,便于携带。

十一、大赛后期服务

(一)成果管理
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可与制造企业对接,将设计成果产业化。
(二)知识产权
1、大赛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全部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宣传和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获奖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示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组委会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除组委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大赛组委会将获奖参赛作品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3、如因参赛者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并且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二、参赛备注:

1、为保证作品质量,大赛组委会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2、报名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图片不再退还,实物作品退还参赛单位和个人,参赛者于评奖结果公布20天内自行取回,逾期视为放弃。参赛作品设计费、制作费、作品样品往来邮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凡通过邮寄方式参赛的作品样品,在邮寄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破损等问题,组委会概不负责。
4、凡申报参赛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方案(通知)各项规定。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6、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十三、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地址:昭苏县旅游商品研发工作组办公室 (昭苏县解放街71号县旅游局办公楼三楼)

活动联系人:孙一华

联系电话: 0999-6536662(座机)18197923557 (手机)

电子邮箱: 888@xjdrc.cn

2015“印象昭苏”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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