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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曝光]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发严正声明 名称及LOGO遭不法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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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11:1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5年6月11日,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发布“关于不法企业盗用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名称及LOGO从事经营活动的声明”。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指出有不法企业盗用其名称和LOGO进行经营活动。中心强调,除官方授权外,未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文物文创开发销售,并已对侵权行为启动调查,要求涉事方立即停止违法活动,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公众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合作信息,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声明


近日,经网络信息监测发现,有不法企业盗用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名称及LOGO,编造“国家文物局文物专项文创店铺”等不实信息,冒用国家文物局及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名义,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违规开展有关合作,侵犯了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合法权益,在严重扰乱文博市场秩序的同时,对中国文物交流中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已及时启动调查核实工作,现要求不法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诈骗行为。

当前,除经中国文物交流中心认可的官方平台发布的文创信息,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文物文创开发和销售工作。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作为文物展览交流国家队,充分尊重收藏单位在文物文创开发方面的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博物馆授权流程规范的研究工作,以高度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将文物文创的发展作为“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渠道与路径,加强文创开发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审核和风险把控。

为维护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中国文物交流中心郑重声明:凡未经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书面授权或许可,擅自使用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名称、标志、LOGO等代表性信息,违规从事文物文创开发、合作、销售的单位及个人,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合法权利。

特此声明。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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