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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浙旅院国际教育旅游体验区品牌和形象宣传工作, 推进校园景区建设, 现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浙旅院国际教育旅游体验区(以下简称校园景区)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将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校园景区标识(logo)设计方案 + + + +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起至2022年5月20日
+ + + + 三、征集要求
1、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充分了解浙旅院国际教育旅游体验区基本地域环境、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等,在LOGO设计中要充分体现浙旅院国际教育旅游体验区景区特征、人文历史、旅游文化等;
2、构图主旨鲜明、易于辨识、便于推广。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沉着稳重。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
3、适用性强,适用于平面、公共设施、印刷品、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使用。可广泛应用于平面宣传、出版物、校园氛围营造、各项校庆活动等场合;
4、作品需提交电子版设计稿,应附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同时提供JPG格式效果图以及AI或CFR等矢量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5MB),分辨率600*600dpi以上,可附相关场景或文创设计应用;
5、设计者应提供原创作品,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6、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且LOGO尚未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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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品提交
在规定时间内将LOGO作品以邮件报送方式 邮件主题、文件名 均为“浙旅院景区logo征集+作者姓名(单位)” 并在邮件中注明 应征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 若是单位参选,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 + + + 五、奖励办法 景区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确定5项入围作品 1项获选作品 获选作品投稿人 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元(税前) 其他项入围作品投稿人 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元(税前)
+ + + +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
2、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作品一经采用, 其所有权归浙旅院国际教育旅游体验区所有,包括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景区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4、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浙旅院国际教育旅游体验区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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