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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安徽征集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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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7-6 20:0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南洪荒之力 于 2017-7-6 20:05 编辑

安徽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站、点)
徽标征集启事
为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59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通知》(交办运〔2016〕13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物流县、乡、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提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农村物流综合服务发展水平,更好的体现安徽省道路运输的综合服务特色,优化品牌服务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安徽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徽标设计作品”。
一、征集内容
安徽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徽标设计作品。
二、征集对象
关心、支持安徽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站、点)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机构。
三、设计要求
1.徽标图案含有:安徽、农村、客运、物流、服务等相关元素,具有安徽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的特色。
2.徽标应直观醒目、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识别性,风格应简洁鲜明,造型均衡合理、线条简洁流畅、色彩明快协调、具有现代设计理念,符合视觉审美潮流。
3.徽标将同时用于安徽省“县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站”、“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点”的标识和相关网站、网页的标识。
4.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进行发表。
四、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提供打印版(手绘版)或电子版两种形式,徽标图案必须填色;
2.打印版(手绘版)设计图案以A4纸打印或绘制,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电子版设计图案须存为JEPG/TIF浏览格式,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3.来稿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及创意说明;
4.入围作品须提交矢量图格式为AI的源文件;
5.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
五、评审方式及奖励办法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5件优秀作品入围,最终评定1件中标作品(在入围作品中选出)。评选结果将在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并及时通知入围者。
中标者,颁发奖励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
入围者,颁发奖励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元整(中标作品不重复奖励);
2.入围的应征者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并自行缴纳所得稿酬的税金,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特别声明
1.参选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投稿人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2.参选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等活动;
4.中标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5.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应征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应征者同意本启事的所有内容并受其约束;
7.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征集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8.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投递
1.应征者应将设计图案的打印版(手绘版)邮寄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7号银环大厦四楼,邮编:230001,收件人;张哲。请在信封上注明“徽标征集稿件”字样;设计图案的电子版发送至2865572@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徽标征集稿件”字样。
2.应征者须如实填写《安徽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徽标征集报名表》和《安徽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徽标征集作品知识产权承诺书》,并遵守“承诺书”的相关要求,在签名(盖章)后一并邮寄至上述地址。
八、联系人:张哲,联系电话(传真):0551- 62865525。
九、徽标设计参考文件如下(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网搜索):
1.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4〕490号)
2.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259号)
3.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综合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15〕25号)、
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通知》交办运〔2016〕139号
附件:
1.安徽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徽标征集报名表
2.安徽农村客运物流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徽标征集作品知识产权承诺书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http://www.ahdlysxh.com/cn/tzgg/info_45.aspx?itemid=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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