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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龙游旅游形象LOGO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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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1:1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征集大赛的目的与意义
龙游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是一个独具风格的南方小城,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千古之谜龙游石窟、民居苑、红木小镇等;博大精深的本地文化:龙游商帮、姑蔑文化等;品类繁多的特色小吃:龙游发糕、米糊、葱花馒头等。此次举办龙游旅游形象Logo设计大赛意在宣传龙游,扩大旅游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游览。
二、稿件要求
1、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能够充分反映龙游文旅休闲、运动体验、康体养生的旅游特色,易于传播。
2、应用性强,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
3、作品采用CMYK色彩模式,提交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以及效果图(JPG格式),分辨率300dpi,设计尺寸为A4纸大小,作品配写500字以内文字说明,阐述形象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4、投稿时间:自媒体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专家评选并出炉结果时间:5月。
5、投稿须注明“LOGO征集”字样。电子稿件投递邮箱:longyoulogo@sina.com;请务必在投递邮件中标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三、投稿起止时间
2017年03月15日---2017年04月30日
四、评选及奖励方法
龙游县旅游委员会联合相关专家以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形象标识1件,奖励人民币2万元(含税)及荣誉证书;入围奖20件,各奖励2000元(含税)及荣誉证书。另外,征集环节免费提供50张龙游石窟+龙游民居苑联票。
五、特别声明
1、应征稿件系自行创作,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对获奖励的作品,视为活动组织方委托创作的作品,活动组织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及该作品为标识的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3、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版权未移交他人。若在比赛或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作品制作费和考察等费用自理。
5、关于本次征集活动的更多详情,应征者可登录微博搜索#龙游心愿#话题或联系电话:0570-7288801 徐女士。
6、在大赛征集期间如有任何疑议请发送相关材料至longyoulogo@sina.com进行了解。
                                                                            龙游县旅游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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