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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海稍鱼”万元奖金征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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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06:3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伙伴们,大家都知道咱们宾川的海稍鱼好吃,色香味俱全,让人一想到海稍鱼就忍不住淌口水。

今天,小编要告诉大家一件事,海稍鱼不仅好吃,还能给你一个领取10000元大奖的机会!你没看错,如果你把下面这件事搞定,10000块钱拿走不用谢!

关于征集“宾川海稍鱼”集体商标图案的
公   告

为优化“宾川海稍鱼”品牌建设,弘扬海稍鱼文化,更好展示宾川海稍鱼这一最具代表性的饮食名片,做大做强宾川海稍鱼餐饮业,现特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宾川海稍鱼”集体商标图案。

一、应征作品内容

“宾川海稍鱼”商标图案,用于集体商标注册。

二、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一)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的韵味,力求反映宾川海稍鱼的内涵和特点,充分展现宾川独特的人文精神和海稍鱼文化特色。

(二)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出色,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三、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三、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请提交到宾川县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电子邮箱:zlqxbgs@163.com。应征者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与联系电话。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审确定为“宾川海稍鱼”集体商标图案的作品,其创作者将获得创作设计费人民币10000元。

五、截止日期

应征作品须在2017年9月10日之前送达,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1.获奖作品的著作权、版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人所有。

2.应征者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应征作品为独立完成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设计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等的起诉。否则,由应征作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未尽事宜,由宾川县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爱民、刘宏川
        联系电话:0872-731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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