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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征集石嘴山旅游LOGO标识至2014年7月30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4-6-29 10:25
标题: 5000元征集石嘴山旅游LOGO标识至2014年7月30日
  为进一步提升石嘴山旅游形象,增强石嘴山市的美誉度和认知度,提炼石嘴山旅游独特的文化符号,石嘴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委托宁夏易游网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石嘴山旅游LOGO标识。具体要求和方法如下:
  一、征集内容
  石嘴山旅游LOGO标识。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至2014年7月30日。
  三、征集范围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作品应能凸显“沙湖映贺兰,活力石嘴山”和“观景沙湖,休闲星海”的石嘴山旅游形象特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
  2、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 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五、提交方式
  LOGO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石嘴山旅游LOGO征集”字样,文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1092672440@qq.com
  联系人:金女士 18295616555
  六、著作权归属
  当选作品的著作权永久归石嘴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石嘴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拥有修改、使用、许可以及各种形式的出版及展示等权利,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注意事项
  1、应征者应保证作品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如发生侵权情形,应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对当选作品,除获奖奖励外,石嘴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作品一旦提交,即表示应征者自愿以此作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并认可与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八、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由石嘴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组织专家组就入围作品进行评审后确定三件备选作品,并从中评定最终一件当选作品为石嘴山旅游LOGO标识。评选结果将在石嘴山旅游网上发布。奖励当选作品的作者5000元奖金;奖励备选作品的作者1000元奖金。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石嘴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

              石嘴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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