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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林县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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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y668998
时间:
2014-4-23 22:03
标题:
上林县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公告
为进一步树立上林旅游新形象,提高上林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林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
一、作品征集要求
(一)旅游宣传口号要求
1、高度概括上林旅游资源特色和文化特色。
2、主题鲜明、韵味传神、简练明记、朗朗上口、易于传播,最长不超过12个字,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二)形象标识要求
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充分体现上林县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
(三)其他要求
1、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均应配有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
2、投稿人需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征集对象
热爱、支持和关心上林旅游业发展的个人或组织均可参加。
三、作品征集方式
1、旅游宣传口号须提供书面或电子稿件一份,内容包括旅游宣传口号及对口号的阐释,书面稿件原则上要求打印。
2、旅游形象标识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脑制作样稿和手稿均可,具有较强的视觉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若将稿件刻录光盘通过邮寄方式投稿,因邮寄途中损坏或光盘自身质量问题无法读盘,视为无效稿件,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方式:(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新武装部大院上林县旅游局办公室,邮编:530500,联系电话:0771-5220230,联系人:韦姗姗,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字样;(2)邮箱:shanglinlvyou@sina.com。
四、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式。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上林县旅游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二)奖励办法
1、宣传口号。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本。优秀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本。
2、形象标识。采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本。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本。
五、投稿截止日期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 2014年5月10日止(邮寄投稿方式以投递当地邮戳为准)。
六、特别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因延期、误寄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负责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寄者优先(依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2、应征作品须是投稿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本人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相关法律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3、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不另付酬金。
4、作品设计制作等有关费用自理。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上林县旅游局
2014年4月22日广西好玩的地方
www.gxhaowan.com
作者:
美好深活
时间:
2014-4-23 22:19
重复了
作者:
yy668998
时间:
2014-4-23 22:22
这个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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