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创作者同意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和使用权,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有权对获奖参征作品进行再设计、修改、发表、出版、推广、宣传、传播展览等全部权益,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不再向创作者另付稿酬。本次征集结果可能与最终设计方案不同。
2.应征创作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评审结果公布后,如应征创作者在1个月内未收到获奖通知,可自主处理作品。
3.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4.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应征创作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5.凡应征创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均属中山大学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