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单位仅基于作品美观性、艺术性等外在视觉效果进行原创性展示,作品排序顺序、作品备注等不掺杂倾向性价值评判。最终入选的作品,将进行专业审查。
2.依据审查结果及实际需求,在不改变作品核心创意与主旨的前提下,对入围作品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调整,以提升作品质量与适用性,确保科学性与严谨性。
3.网络投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恶意刷票等事宜,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电话联系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0871-63905053),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领导小组会进行核实与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4.感谢广大网友对云南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各位积极踊跃投票并邀请身边人参与投票,一起选出大家心仪的标识(LOGO)和IP形象。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