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1.即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为征名作品公示时间,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留言形式,反映最终评选结果和作品知识产权等问题,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我们对异议核实后,如确有弄虚作假,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形,将取消获奖者获奖资格,超过公示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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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结束后,我们将电话通知各位获奖者,同时会向各位报名时所填的手机号码,发送“获奖通知”短信一条。请各位获奖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短信内容提供个人信息,最终奖金数为代扣20%所得税后金额,汇入各位提供的银行卡。请各位获奖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信息,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