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应征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②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者对其具备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应征者的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应征者的获奖资格取消,已发放设计费原额退还;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应征者进行赔偿。
③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获奖,则视为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归成都高新中演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有。成都高新中演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④若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作品,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每个邮件最多只能设计1套作品,超过1套的以第一个为准。
⑤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⑥获奖设计费均指税前金额,由作者自行交纳税费。
⑦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入选奖可以空缺。
⑧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⑨参赛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最终解释权归成都高新中演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