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惠民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以人为本、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为目标。为提高全市人民支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热情,全面开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征程,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鹤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平面设计方案和鹤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吉祥物设计方案有奖征集活动。
经过评审初选推荐,共有8款鹤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平面设计方案和8款鹤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吉祥物设计方案进入复赛。目前,进行鹤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平面设计方案和鹤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吉祥物设计方案网络投票环节,投票结果将按照一定的比例与专家评审得分综合计入总分。
1.每个微信号每日限投4票,分别为两组主题标识(LOGO)平面设计方案和两组吉祥物设计方案投票,不可投给同一类别同一候选设计方案;
2.本次网络投票结果按一定比例分值计入最终评定结果;
3.严禁使用商业手段或通过其他不正当途径进行拉票、投票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设计方案的参选资格。
注意哦1-8号作品为主题标识(LOGO)平面设计方案候选作品9-16号作品为吉祥物设计方案候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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