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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鄂尔多斯我的家“第三届鄂尔多斯诗歌那达慕全国原创诗歌比赛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12-2 07:26
标题: 关于”鄂尔多斯我的家“第三届鄂尔多斯诗歌那达慕全国原创诗歌比赛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江南洪荒之力BT 于 2018-12-2 07:29 编辑

为提高中国诗歌之城品质,丰富鄂尔多斯诗歌那达慕活动内容,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诗歌作品,开展以“鄂尔多斯我的家”为主题的第三届鄂尔多斯诗歌那达慕全国原创诗歌比赛。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承办单位:各旗区委宣传部、鄂尔多斯市作家协会、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各旗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协办单位:市旗区两级新闻媒体、各旗区图书馆、鄂尔多斯市诗词学会、鄂尔多斯市马兰诗社、鄂尔多斯市朗诵协会、鄂尔多斯市翰墨书画院

二、比赛规则
       参赛者以投稿的方式参加比赛。
       赛事分预、决赛两个阶段。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匿名评分。预赛取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从15名选手作品中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各奖励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9名,各奖励价值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所有获奖者均受邀参加颁奖晚会,获奖作品编入《第三届鄂尔多斯诗歌那达慕诗歌精选》。

四、投稿要求
       1、面向鄂尔多斯市以外的全国诗人和诗歌爱好者征稿。
       2、参赛作品须是原创作品,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弘扬乌兰牧骑精神等重点工作。作品要体现“播撒诗意,种植美好”,符合时代意义,思想健康、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情感真挚、视角独特、语言凝炼、以小见大,诗味浓郁。如发现抄袭现象,直接取消参赛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自负。
       3、每人投稿3——10首现代诗作品,每首诗不超过30行。

五、时间安排
      投稿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12日
      预赛时间:2018年12月15日
      决赛时间:2018年12月25日

六、投稿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投稿。参赛者将自己作品、简历和联系方式整理到一个文档内,标明“全国原创诗歌比赛”字样,发送至邮箱:dssk2016@163.com
      联系电话:1854777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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