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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丽龙岩,我的家”征文摄影大赛启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8-3-31 07:31
标题: “美丽龙岩,我的家”征文摄影大赛启动
本帖最后由 江南洪荒之力 于 2018-3-31 07:35 编辑

“e龙岩”杯
“美丽龙岩,我的家”征文摄影大赛方案

为激发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美丽龙岩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龙岩城市形象,龙岩市教育局、文广新局、旅发委、团市委、文联、e龙岩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以“美丽龙岩,我的家”为主题的征文摄影比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龙岩市教育局、文广新局、旅发委、团市委、文联、e龙岩办公室
2.承办单位:闽西日报新媒体中心
3.协办单位:福建智慧海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专家评审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10日
网络投票时间:另行公告

三、活动主题

以“美丽龙岩,我的家”为主题,面向广大市民开展征文摄影比赛,通过作者的亲身体会和观察,感受龙岩的美丽与变化,叙述身边先进典型,记录和呈现龙岩独特的文化底蕴、优美的自然风光、强劲的发展势头,抒发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情感和体验,赞美辉煌建设成就,加深对改革开放和家乡变化的认识,增强爱祖国、爱家乡的深厚感情。

四、作品要求

1.文学作品类

(1)主题突出,观点新颖,见解独到,细节生动,情感真实,文风朴实。
(2)体裁不限,字数3000字以内。
(3)题目自拟,一般不超过20个字。

2.摄影作品类

(1)每张图大小在3MB及以上,作品仅可作色阶、亮度、对比度的适度调整,不能作合成、添加、像素点移动等技术处理。
(2)摄影作品创作时间应为2017年1月1日之后,可单幅或组图,组图不超过6幅,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以达到对摄影画面语言的进一步延伸。

3.投稿作品应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意新颖、寓意深刻,具有吸引力。
4.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一切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5.对入选的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及编辑、汇编的权力,将其用于与本次比赛相关活动宣传、展示以及各项公益宣传等,不另行支付稿酬。

五、投稿方式

1.所有作品采用网络投稿,参赛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对延期送达的作品主办方不予接收。作品发送至专用电子邮箱:mlly0597@163.com(联系人:曾俊钦,联系电话:15880364565) ,并在作品结尾署明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联系方式(发表时署名另有要求的请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评选。
2.文学类学生组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报送,不接受学生自行报送。
3.参赛作品一律不退,2018年6月10前请勿另行发表或者一稿多投。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奖项设置

文学类学生组、文学类成人组、摄影类奖项各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获奖作者由主办方颁发证书(文学类学生组由市教育局表扬,予以适当物质奖励),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优秀奖200元。

七、征文评奖

由主办方邀请我市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稿作品分别进行评审,而后将通过初评的作品,在e龙岩平台上进行网络投票,最后,由评审委员会综合专家评分和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获奖作品。

八、作品展示

e龙岩APP将开设专题,集中展示获奖征文摄影作品。


e龙岩办公室
闽西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2018年3月30日
本文来源:e龙岩

[责编:李雪婷 审核:阙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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