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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7.10.31截止】关于举办首届“大美米脂”征文活动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孙钰民a    时间: 2017-10-21 20:33
标题: 【17.10.31截止】关于举办首届“大美米脂”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银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米各单位:
为增强米脂文化自信,深化“米脂育大美,窑洞观千年”的内涵,实现米脂文化艺术繁荣,由中共米脂县委宣传部、米脂县文联联合主办首届“大美米脂”征文活动,让作者用审美的眼光欣赏米脂风景,生动的语言讲述米脂故事,凝聚正能量,推动米脂文化艺术繁荣发展。

一、主办单位

中共米脂县委宣传部

米脂县文联

二、承办单位

米脂县作协

三、征文主题

以“大美米脂”为主题,讴歌米脂山水、人文、历史、经济、社会,探寻米脂的发展理念。创作内容亦可涉及整个陕北范围。

四、征文体裁

题材限散文、诗歌和赋。1.散文类5000字以内;2.诗歌类100行以内,不提倡古体诗;3.赋1500字以内。

五、征文对象

全国汉语作家和文学爱好者

六、宣传方式

通过《榆林日报》“米脂新闻网”“米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榆林文联微信公众号”“米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平台宣传。

七、活动议程

征稿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评奖时间:2017年11月

颁奖时间:2017年11月

八、投稿方式

请将稿件电子版传至米脂县文联邮箱:443207204@qq.commizhixianwenlian@163.com   联系电话:0912-6217523

九、注意事项

1、来稿必须原创,未曾发表,文责自负;稿件末尾附文字说明: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方式、体裁,注明“大美米脂”征文。

2、一律接收电子稿;

3、所有获奖作品视为授权米脂县委宣传部,拥有选编权、 出版权,奖金已包含稿酬。

十、评审

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开展评选。

十一、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500元。

凡获奖者均颁发证书,部分获奖者将邀请到米脂颁奖,参加当代文学创作论坛。

中共米脂县委宣传部     米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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