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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福建省政务服务统一APP名称和形象标识征集公告 2,4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1-26 08:10
标题: 2000元 福建省政务服务统一APP名称和形象标识征集公告 2,4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的总体部署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 号)的工作安排,为积极推进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推进,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拟在全省各级各部门便民服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建设开发福建省政务服务统一APP,为我省公众、企业提供一体化、多元化、畅通的便民服务。

福建省政务服务统一APP的功能定位:面向全省提供政务服务、打造统一服务入口、整合全省政务服务资源、汇聚便民服务资源、创新诉求互动渠道。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建省政务服务统一APP的“名称”、“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2017年1月25日至2月4日。

  二、投稿方式

  1.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在线提交。

  网址:http://www.fujian.gov.cn/wz/myzj/

  2.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需要注明应征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邮箱:webmaster@mail.fjgov.cn

  三、奖励办法

  1.组织专家小组按照有关规则进行评审,推荐入围“名称”作品5个,各奖励人民币500元;推荐入围“统一形象标识(LOGO)”作品5  个,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个人或机构承担。

  2.评选结果于3月下旬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事宜

  1.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享有完全著作权的原创作品,如有侵权行为,后果由应征者自负,与征集人无关。作品入围后,应征者需从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承诺书》,填写后邮寄给征集人。

  2.应征的个人或单位可以报送多份设计稿件,两项征集内容应同时报送。应征者为单位的,须由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名。

  3.应征的“形象标识(LOGO)”作品需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和理念说明两部分,并同时提交PSD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800万像素及以上。

  4.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归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所有(包括对方案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联系人:戴起飞 联系电话:13509398112

  附件:《福建省政务服务统一APP名称和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2017年01月25日

中国福建
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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