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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000元 食安城市创建宣传LOGO你做主 1.31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7-1-17 08:55
标题: 5000元 食安城市创建宣传LOGO你做主 1.31
重庆市确定成为第三批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创建试点城市啦!!


~\(≧▽≦)/~撒花庆祝

首先这是一个关于你和我的活动,

有奖参与的哦~

我们需要你聪明的脑袋瓜:

来做一个可爱又形象的宣传LOGO;

在26字内写一句经典的口号~

嗯,不知道为什么,

我觉得你一定能做到呢!

莫名的相信呢!

小哥哥,小姐姐等什么呢~

快来参加啊!

我们在这里等待与你邂逅。
参赛流程
1.12—1.31 作品征集

2.1—2.10  网友投票

2.11—2.15 评选


征集对象
才貌双全的你。
征集要求1
作品要符合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主题,体现重庆历史文化、人文特色和地域特点,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征集要求2
宣传标志(LOGO)要简洁、大气、突出主题,色彩要明亮、协调、具有丰富的内涵,适合在各种公众场合或媒介进行展示张贴、展示。
征集要求3
宣传标志(LOGO)应为彩色或黑白的原创设计作品,像素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宽、高不得低于2500像素,并附上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征集要求4
宣传口号字数不得超过26个,内容要健康文明、易于传播,原则上每人投稿口号不得超过2条,宣传标志(LOGO)不得超过2条。
征集要求5
宣传标志(LOGO)用电子文件JPG格式投稿,投稿时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参数;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相应的LOGO设计原稿。口号用WORD(WPS)文档格式投稿。
温馨提醒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不得与其他标志雷同,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入围作品,投稿者本人只享有作品署名权,作品知识产权归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无偿拥有展览、发布、编辑修改及用于公益宣传的权利。
3.评选结果将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大渝网上进行公布。
4.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投稿者应将作品和姓名、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358803110@qq.com

(参赛方式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

奖励设置

01
宣传标志(LOGO)
入围奖5名,奖金1000元/名,

最终宣传标志将在5个入围作品中选取,

一经采用,另奖励5000元!
02宣传口号
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7名,每名奖金300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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