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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芳溪镇政府征集形象宣传口号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6-12-22 19:41
标题: 芳溪镇政府征集形象宣传口号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12-22 20:05 编辑
芳 溪
一个
历史悠久,人杰地灵
风光迤逦,民风淳朴
的乡镇
为全方位展现芳溪整体形象
满足现代农业特色小镇发展对外推介的需要
芳溪镇政府
现向全宜丰征集形象宣传口号
只要你的口号
符合要求又出彩
2000元就是你的啦!
来来来
一起来看看大美芳溪
▼
现代化的建筑与科技
纵横交错的交通要道
原生态的农业基地
绿色盎然的田园风光
古香古色的小桥流水
历史浓厚的人文古居
你
心里是否有许多感想
需要感慨抒发
来吧
拿起你的笔
活 动 详 情1活动时间2016年12月20日-31日
活动结束领奖另行通知。
2征集要求❶ 符合芳溪打造“现代农业特色小镇宜丰后花园”总体目标定位,能准确反映芳溪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芳溪生态、人文、社会文化特色、内涵和精髓,能适用于“生态科技”宣传需要。
❷ 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富有美感、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具有强烈的冲击力、震撼力和感染力。
❸ 口号文字字数控制在12字以内。
❹ 口号内容避免与其他地方雷同。
❺ 必须是个人原创,且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投稿方式
❷ 微信投稿:将宣传口号、姓名、联系方式、作品主题说明发送至宜丰在线公众号后台。
4评选方式由活动组织方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宜丰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奖项设置征集奖一名 2000元稿费+证书
6特别声明
❶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❷ 芳溪镇政府拥有对投稿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
❸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予退还。
❹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芳溪镇人民政府。
❺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芳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作者: 蓬安山水如画 时间: 2016-12-25 12:19
征集奖一名 2000元稿费+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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