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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下湖镇万元征集“珍珠小镇”LOGO设计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6-9-29 07:20
标题: 山下湖镇万元征集“珍珠小镇”LOGO设计方案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9-29 08:38 编辑

珍珠小镇,流光溢彩。为打造珍珠小镇特色,树立珍珠小镇品牌形象,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山下湖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珍珠小镇”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要求:

1、代表性。作品应符合并反映珍珠小镇特色和文化,准确概括珍珠小镇的形象定位。


2、独特性。LOGO便于识别,构图新颖,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富有时代感、感召力和艺术美感。


3、实用性。最好具备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通用性强,能适用于宣传册、画册、包装、标志性建筑等不同场合和载体。

4、原创性。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


        二、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需附有设计草图,同时提供设计思路和设计说明,不少于100个字;


2、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交应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信息;


3、作品报送方式:

  • 作品可以电子版提交,发送至电子邮箱361182808@QQ.com;标题请注明 “LOGO征集+作者姓名”字样;
  • 也可邮寄或直接交付山下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人民政府(珠宝城综合楼五楼),邮编:311804,联系人:何梦婷,电话:0575-87686359。


4、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选用,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奖励设置:

LOGO征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举办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2016年10月30日17时前提交的所有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入围作品。


入围作品通过专家评委审定,评出一等奖一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励5000元;入围奖七名,各奖励1000元。


评选结果将于11月中旬在山下湖镇公众微博中发布。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17时止。


       五、相关要求: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征集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2、因延误、丢失、误寄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4、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5、征集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调整;

6、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六、作品所需资料下载:
为方便作者创作,特附珍珠小镇的基本概况,可登陆山下湖镇公众微博 http://weibo.com/u/3513427983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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