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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 “闽侯文化”标识火热征集中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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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6-21 08:05
标题:
2000元 “闽侯文化”标识火热征集中 7,30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6-21 14:34 编辑
千年古邑,物华天宝,人文荟萃,作为“八闽首邑”的闽侯县是福建海洋文化的摇篮和先秦闽族的发源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沉淀和璀璨的文化遗产。为深入挖掘和展示闽侯独特的人文特色和文明形象,进一步提升闽侯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扩大闽侯文化影响力,更好的推进我县创建国家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闽侯文化”标识(LOGO)。
具体内容
关于征集“闽侯文化”标识(LOGO)的公告
一、征集时间
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30日止 (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闽侯文化发展,且具有一定广告创意和美术设计基础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公告》要求参加征集活动。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闽侯县科技文体局
四、标识(LOGO)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展现闽侯人文特色,体现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图案构思新颖、艺术性强,便于宣传。
(2)设计要求:每份设计方案需提供标识(LOGO)设计图、设计文字说明500字以内;标识(LOGO)设计图图像文件尺寸大于1024×768像素;稿件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五、奖励方法
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 2000元;
入围奖5名,每位奖金500元。
六、投稿要求与方式
1. 应征者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征集作品、《“闽侯文化”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登陆或者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至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官方网站(
http://kjwt.minhou.gov.cn
)下载并填写。
2. 本次活动采用网络投稿的方式,须将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305182650@ qq.com,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姓名XXX-标识LOGO设计方案”。
联系人: 张凌霄 , 咨询电话:0591-22071116
七、评选程序
闽侯县科技文体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由评委会评选产生获奖作品和入围作品,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此次征集活动鼓励本县公民积极参与设计,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并于县内重要公共文化场所对标识及作者予以宣传。
2.来稿不得一稿多投,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如有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3.入选作品使用、开发等权利归闽侯县科技文体局所有。
4.未入选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处理,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解释权属闽侯县科技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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