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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越城区及滨海新城道路更名公开征集名称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6-4-15 19:36
标题: 关于越城区及滨海新城道路更名公开征集名称的公告
今天,绍兴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关于越城区及滨海新城道路更名公开征集名称的公告》,邀请广大绍兴市民前来征集路名,被采纳的道路名称,将给予投稿人投稿奖励。小伙伴们,想想以后绍兴的城市道路是由你来取的,是不是很有成就感呢?赶紧来征名吧!

一、征集名称原则和要求

(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当地的地理环境、自然风貌、人文景观及城市发展规划一致。
(二) 体现地域特征、城市历史文化内涵、时代发展特色。
(三) 体现社会性、群众性、通俗性,尊重民意、维护公共利益。
(四) 使用规范汉字,避免生僻字、谐(同)音字,不以人名、企业单位名和商标名作为道路名称。
(五) 充分考虑道路行驶、所属区域的情况,采用便于记忆、找寻、区域方位感明显的名称。
(六) 每条道路名称以2-3个字为宜(不含后缀“路”、“街”、“大道”)。
(七) 新的道路名称不能与三区内现有道路重名。

二、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止,以参选稿件信封邮戳和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投稿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参与征集活动,投稿条数不限。信函或邮件中应注明需更名道路的编号、道路更名的名称(包括汉语拼音)、路名涵义等,以及投稿者的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作品应征后均不予退回。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程牧春 0575-88003075
孙    洁 0575-88003020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628号(绍兴市地名办),邮编:312000
电子邮箱:sxplacename@126.com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对征集来的名称进行汇总、整理,并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评选,确定初步方案后,经绍兴市地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绍兴市人民政府审批命名,著作权归绍兴市人民政府所有。

道路名称被采纳后,奖励投稿人300元/条,若同一道路名称有多人投稿被采纳的,按投稿时间先后,仅奖励第一投稿人。(以参选稿件信封邮戳和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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