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投稿方式
1.电子版:标识设计原件(AI、CDR、或PSD格式)、JPEG格式图片及标明设计创意和文字说明,随附作者(或机构)的姓名(名称)、联系地址及电话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邮箱:hmjsyjy@163.com。
2.手绘版:作品应制作成A4纸大小的书面样稿,同时标明设计创意和文字说明,作品背面请随附作者(或机构)的姓名(名称)、联系地址及电话,邮寄到:江苏省海门市北京路600号海门科技局0210室,邮编:226100,联系电话:0513-82296426 。
五、评选方式
1.本次方案征集的评审工作由海门市成立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有效方案进行评选,评出入围奖和优胜奖。评选结果将在《海门日报》、“海门发布”官方微博等有关媒体上公布,并对获奖作品进行相应奖励。
2.如果出现相同的标识,则以收件时间(邮箱或邮戳为准)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六、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标识评选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励5000元人民币。
2.最终被评为海门市产业科技技术研究院标识作品,奖励1万元人民币(终评作品不再享受入围奖励)。
七、相关声明
1.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方案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单位对获奖方案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一经采用,著作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
2.应征方案的独创性及表现内容,受中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3.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开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
4.主办单位对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单位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5.因邮寄原因、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对本公告内容发生争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7.应征者请自留底稿,应征方案恕不退还。
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
海门市科学技术局
海门市产业技术研究院
2016年1月11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NDAzOTkyNg==&mid=403626181&idx=2&sn=2969ab12dd9a8f1823e94f7937a1f22a&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欢迎光临 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http://bbs.zhengjimtcn.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