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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石泉消防大队队歌歌词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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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码头发布
时间:
2015-12-4 11:17
标题:
石泉消防大队队歌歌词有奖征集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基层消防部队警营文化建设,丰富消防文化内涵,充分展示公安消防部队良好的精神风貌,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现面向省内外公开征集《石泉县消防部队队歌》。
一、歌曲主题与创作要求
1、作品要求:弘扬主旋律,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形象生动,朗朗上口,积极向上,能拨动人的心弦;融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于一体;节奏、时代感强,易于传唱。适用于独唱、重唱、表演唱、齐唱、合唱等,体裁以进行曲、军歌风格为主。
2.作品应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弘扬“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要突出“陕西石泉消防”这个主题,充分体现石泉消防的发展历程,反映消防官兵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风貌,特别是要突出反映消防官兵灭火抢险救援的英雄本色;歌曲要格调贴近实际、昂扬向上、催人奋进。
3、每件作品需寄送清晰、完整的歌词,用A4纸张打印或工整抄写,分别注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并附作者简历。
二、截稿时间
2015年12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1、投稿作品征集邮箱
452033771@qq.com
;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环城路东段消防大队;
邮编:725200;
联系人:芦航;
联系电话:(0915)6310119。
2、作者须完整保留作品原始资料,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应征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四、评选方式
我队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对作品的评选审定工作。
五、其他
歌词、歌曲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给予相应奖励之后,应征歌曲的使用权、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和媒体传播权归属陕西石泉消防大队。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或其它权益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石泉公安消防大队所有。
作者:
海盗
时间:
2015-12-4 14:24
好像没有奖励啊
作者:
问鼎涛声
时间:
2015-12-5 16:40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12-5 16:42 编辑
康保定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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