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等奖:谷党伟 王伶锋 孙玉伦
4、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副书记室或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5、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6、公示时间:7天(从10月20日起至10月26日止)。
7、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医院副书记室:2111063;监察室:2129161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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