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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桂林市“中国梦·我心中的最美”书画、诗歌、散文征集主题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5-7-11 09:11
标题: 桂林市“中国梦·我心中的最美”书画、诗歌、散文征集主题活动

你家有孩子爱绘画、爱书画或者爱诗歌、散文吗?机会来啦。快来参加“中国梦·我心中的最美”书画、诗歌、散文征集主题活动吧,此活动现向全社会征稿,机会不多,赶紧参加哦,详细通知如下。

“中国梦·我心中的最美”书画、诗歌、散中央领导同志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桂发〔2014〕11号)精神和《关于开展2015年广西少年儿童“中国梦·我心中的最美”书画、诗歌、散文征集主题活动的通知》(桂青联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在广大少先队员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共青团桂林市委、桂林市少工委决定共同开展2015年桂林少年儿童“中国梦·我心中的最美”书画、诗歌、散文征集主题活动。

一、 活动主题

中国梦·我心中的最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桂林市少工委、桂林市少年宫

三、活动细则

(一)参加对象

全市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

(二)作品类别

绘画类:中国画、儿童画、科幻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版画、素描、漫画等(静物除外)。

书法类:毛笔、硬笔。

诗歌、散文类。

(三)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征集稿件应紧扣“中国梦·我心中的最美”这一活动主题,以书画、诗歌、散文的形式表达少年儿童心中对“最美”的理解,可围绕身边的人和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内容开展创作。例如:美丽桂林、感动的人物或事件、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高速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风格不限。

2.规格要求:中国画和书法不超过整纸四尺(63×138厘米),其余书画作品不超过整纸四开(40×60厘米)。诗歌不超过40行,散文要求字数在1000字以内。不按照规定设置作品尺寸者,一律不予评选。

3.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没有公开发表过。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各县(区)团委、少工委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参评资格。获奖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四)报名及征集方式

1.请全县参赛少年儿童统一将推荐的作品及收集汇总成表格(附件2或附件3)报送至荔浦县团县委(荔浦县政府大楼217办公室,邮箱liputw@sina.com)。如有参赛意向,请联系荔浦县团县委办公室。联系人:邬文静(7213635)

2.每人各类别限1件作品参赛,作品无须装裱尽量采用牛皮纸信封或不易破损的包装物包好,报送后一律不退。

3.书画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诗歌、散文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

4.本次大赛采用微信认证报名,详细操作方法请参照附件1进行。

四、奖励办法

活动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地评定,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对优秀作品、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者进行奖励。

(一)作品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指导的作品获铜奖以上奖项,可评为优秀指导老师。

(三)优秀组织奖:共青团桂林市委、桂林市少工委将对本次活动组织有力、推荐作品获奖成绩好县(区)团委或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将优秀作品推荐到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少工委。

五、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各县(区)团委、少工委组织本辖区相关学校开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二)第二阶段:汇总报送。分别汇总书画、诗歌、散文优秀作品,并报送至共青团桂林市委少年部511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评定展出。组织评委对书画、诗歌、散文作品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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