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人 发表于 2015-4-19 21:59:48

2000元 琼中县广播电视台LOGO征集活动公告 5月15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台标LOGO征集活动公告一、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县广播电视台)的媒体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现有奖征集县广播电视台LOGO图标。二、作品要求1.LOGO图标要充分体现琼中县的独特地域特色和人文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和我台定位,并与其他品牌标志有明显不同;2.LOGO图标应主题鲜明、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便于记忆和识别;3.LOGO图标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4.LOGO图标应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三、投稿要求1、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琼中政府网,琼中县广播电视台,琼中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交稿平台,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后期评选后进行中选作品公示。2、投稿人提供作品应附有颜色、字体鲜明的平面形式图片和图形,并且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便于在活动平台公布。3、所有参赛作品应附有作品创意理念文字说明。四、活动时间及作品参评途径作品征集期:2015年04月27日——2015年05月15日入围作品公布及微信公众平台投票期: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5日中选作品公布期:2015年5月28日——2015年5月30日参评作品统一投稿邮箱:147104001@qq.com咨询电话:86222467五、作品评选办法琼中县广播电视台将组成评审组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组在对所有参评的有效作品进行初评后,从中选出10件入围作品在琼中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开接受投票评选。在综合评审组的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并通过琼中县政府网和琼中县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六、奖项设置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中选作品奖:1名,奖金:2000元。七、知识产权说明1、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琼中县广播电视台,设计者不得再于任何地方使用,所有获奖作品设计师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协议。2、入围获奖作品应提供完整的、可用的AI、CDR、PSD等格式矢量图形及源文件,标明标准色值、注明各部分比例、尺寸、颜色、字体。应为平面形式。并且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能进行修改、排版和印刷;3、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或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其作品的原创性,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琼中县广播电视台。   2015年4月16日LOGO征集参评人员信息表.dochttp://www.zhengjimt.com/content/33547.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00元 琼中县广播电视台LOGO征集活动公告 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