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再学习 发表于 2026-2-25 10:21:43

关于有奖征集清远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主题词及LOGO的通知

关于有奖征集清远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主题词及LOGO的通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清远市律师协会即将迎来成立30周年活动,届时将举办系列活动。为生动展现清远律师行业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与风采,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现就30周年活动主题词及LOGO公开征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30周年活动主题词及LOGO二、征集对象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四、作品要求生动展现清远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与风采,体现浓厚的活动氛围,并满足以下条件:(一)主题鲜明:凝练反映清远市律师行业使命与未来愿景,兼具思想性与传播力。(二)创意独特:融合“30周年”时间印记、律师行业核心元素,体现法治精神与时代风貌。(三)易于应用: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可应用于线上线下多场景,包括活动物料、媒体宣传、徽章标识使用等。(四)原创保证: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无版权争议,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五、投稿方式(一)主题词与LOGO可分别投稿,也可同时投稿。(二)投稿请提交《投稿信息表》(见附件)。(三)LOGO设计稿格式: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源文件(如AI、CDR、PSD等矢量格式)及高清JPG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四)创意说明:附上不超过200字的设计理念阐述,说明主题词、设计元素、象征意义及构思过程。(五)提交要求:请将设计作品(电子版源文件及高清JPG图片)与《投稿信息表》(含作者姓名、执业机构及联系方式)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qylsxh@126.com。邮件主题请统一格式为:“清远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活动主题词及LOGO征集+姓名+单位”。六、评选与奖励本会将组织评审团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主题词及LOGO各1件入选,并对最终入选作品的作者,分别颁发1000元奖金。七、权责说明(一)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底稿。(二)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归清远市律师协会所有,协会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或组合应用于各类宣传推广活动。(三)凡投稿即视为投稿人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附件:投稿信息表

                   清远市律师协会                  2026年2月13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有奖征集清远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主题词及LOGO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