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 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6-19 06:36 编辑中华诗词是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中华文化独特魅力之所在。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是“首届中华诗词大奖赛”的延续,旨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周年、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催生更多的诗词精品,为时代立传,为人民放歌。以诗词讴歌祖国、礼赞生活、纪颂英雄、壮吟新时代;用美丽的中国文字演绎中华雄风、盛世气象,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由诗刊社、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中国诗书画网、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联合举办,即日起面向海内外隆重征稿。一、主办单位诗刊社中国民族博览杂志社中国诗书画网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二、承办单位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http://p1.pstatp.com/large/pgc-image/15290551133737f1bef5f36
五、征稿及要求1、风格、题材不限,要求思想健康、格调高雅,充满正能量。2、体裁限格律诗词。新韵、旧韵不限,但不能混用。用新韵者请注明“新韵”。3、每位作者限投三首,多投无效。谢绝化名、重复投送。4、已获各类奖项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征集。
六、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税前)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0元(税前)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0元(税前)优秀奖90名,奖金各1000元(税前)入围奖200名,奖金各300元(税前)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集》。七、评 审1.组委会将邀请中华诗词名家组成评审团,评审结果将在诗刊、中国民族博览、中国诗书画网等相关媒体权威发布。届时在北京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特邀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出席。2.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公平、公正性,整个评审过程将在国家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顾问、评委、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得参与征集。八、公证机构北京长安公证处九、法律顾问李 青(北京桂佳律师事务所)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组委会2018年6月15日
感谢各位会员及参赛者对本活动的支持。
目前,来稿量持续增加,组委会工作人员正在有序的整理稿件。现将投稿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再次详细解释一下,请各位会员及参赛者仔细阅读:
1、请各位会员及参赛者不要!不要!不要将您的诗词作品手写或者打印在纸张上,然后用手机拍照,以照片的形式投稿,这样的来稿将会被视为无效投稿。
2、请在网站【中国诗书画网】http://www.chinasshw.com注册会员时,会出现一个小窗口,请填写清楚您的个人信息,以便后续和您取得联系。您的个人信息只会在后台显示,只有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才会看到,所以请您放心填写。
3、会员在网站上投稿时,不需要将您的个人信息与诗词作品一并填写的投稿区域。请将个人信息填写在正确位置,请参考【2】
4、各位参赛者,如您选用的是邮箱投稿,您可以在邮件正文中直接写清您诗词作品和个人信息,或者以附件形式投稿,投稿时,请一定写清您的个人信息。
5、如选用的是网站会员投稿,那么审核通过后,您可在【已发布稿件】中查看自己的投稿作品,如出现投稿失误,可咨询组委会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10-84002766,工作人员会协助您进行修改。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
6、本次活动不收新诗。
7、请各位会员及参赛者不要重复投稿。
8、请各位参赛者尽量选用网站会员投稿方式参赛,
【中国诗书画网】http://www.chinasshw.com会不定期发布投稿过程中需注意的信息,以及后续评选结果都将在唯一公布平台【中国诗书画网】-【第二届中华诗词有奖征集活动】专题页面公布,请您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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